湘西自治州商务局
  • 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商务局
  • 联系方式:0743-8528763
  • 负责人:杨凌
  • 机构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小溪桥社区世纪大道3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湘西自治州商务局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参与指导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指导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活体生猪商品储备和茧丝绸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州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我州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州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协调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州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州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协调州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参与监督全州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州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州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州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协调配合打击走私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责任,参与指导在本州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工作。

(十七)承担全州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州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八)指导协调石油工作。指导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商务、招资引资工作。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调整

1.划入职责。将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责划入州商务局。

2.划出职责。(1)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协调全州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职责,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职责,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职责,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职责,划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食糖储备管理职责划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州政府金融办。(4)负责制定全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的职责划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等食盐专营行政职能,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盐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划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重要商品进出品管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州商务局负责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2)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州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州商务局审核申报。

2.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1)药品流通管理。州商务局参与配合提出我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建议,推进药品流通和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拟订我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依法负责我州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2)食品安全有关职责。州商务局参与配合提出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责任,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3.关于展会类活动管理的职责分工。州商务局负责牵头拟订湘西自治州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实施。按归口对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展会提出审核意见,按归口负责全州展会日常管理工作。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动作模式举办展会类活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规范各类活动举办行为。

4.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州商务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州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州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州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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