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湘西州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6 字体大小:

                                

湘西州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202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商秩〔202110号)和《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我州商务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持续推动我州商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湘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州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提升,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日臻完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商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商务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商务法治宣传教育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根据干部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促进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州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和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为湘西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好水平的法治湘西、平安湘西,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商务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商务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和法治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州商务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运用案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与政府工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围绕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非经贸博览会、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区域协调发展、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与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电子商务法、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及与湖南自贸区建设相关等法律法规。

  

积极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体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全州商务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普法重点对象

  

(一)加强商务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商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二)加强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导各级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各级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组织干部职工每年现场或网上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联合行业协会、从业单位,以商务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法治意识。深化“法律进企业”,支持发挥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境内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商务领域崇法守法良好风尚。

  

四、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一)创新普法方式。在充分发挥法治讲座、学法考试、标语横幅等传统普法方式效能的基础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精准研判干部群众对商务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准确把握新媒体、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短视频、图文解说等普法内容供给,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二)加强全程化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制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规制度内涵,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解读法律法规,实现行政执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应诉、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对外经贸活动中发挥法治的作用,推动对外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对来我州、在我州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启动实施全州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局属各中心、科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21年12月底前,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八五”普法教育规划或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逐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更加重视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科学研究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制度建设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州商务局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州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局属各中心、科室作为普法工作责任部门,中心、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中心、科室普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中心、科室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本中心、科室工作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负责组织对普法责任清单中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各中心、科室法治建设联络员每年12月30日前向州局办公室报送本中心、科室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要求,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内设机构普法责任和责任人员。

  

2.在商务系统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每年12月30日前向州商务局报告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

  

3.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二级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商务普法宣传、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需要。

  

(三)强化指导检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日常指导,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商务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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