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5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州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后续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不定期动态调整更新)。

二、活动参与商家企业的条件

1.在我州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及以上获得生产厂商区域代理权的法人企业统一报名),在2024年9月6日前已经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单独区域。

4.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5.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交由本地合法合规的报废拆解企业处置。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合规使用本次活动提供的相关系统平台,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9.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10.已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依法依规提供带牌销售服务的企业,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 1),并提交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证明,不再提供 1-8 要求的材料。

11.参与商家要与属地商务部门签订承诺书,规范经营,保留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监管。

12.商家需负责填写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见附件3),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按顺序装订成册。

1.参与活动商家报名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和地址门牌、应与企业对外经营名称相符)、活动商家提供品牌授权书、签约的回收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

质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3.企业参与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申报企业请向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活动参与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并于10月18日前将活动报名表(附件1)、初审合格企业名单(附件2)报送州商务局流通科。

报名咨询电话:

湘西州商务局 0743-8529010  吉首市商务局 0743-8521119

泸溪县商务局 0743-2133208  凤凰县商务局 0743-3221433

古丈县商务局 0743-4722433  花垣县商务局0743-7216286

保靖县商务局0743-7810351  永顺县商务局0743-5223235

龙山县商务局0743-6222898  湘西高新区经济合作局0743-8532555

附件: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2.县市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初审合格企业名单

3.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

                  湘西州商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县市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初审合格企业名单.doc
附件3: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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